南越王博物院关于“不止于闺阁”展览文物运输及保险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88

南越王博物院关于“不止于闺阁”展览文物运输及保险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南越王博物院“不止于闺阁”展览文物

运输及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南越王博物院(西汉南越国史研究中心)将举办“不止于闺阁——宋金时期女性的多面人生”展览,现拟选择专业运输公司实施本展览的文物运输及保险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一)展览时间:

2026年7月31日至2027年2月28日(暂定)

(二)展览地点:

南越王博物院(王宫展区)陈列楼二楼临展厅

(三)运输线路

(1)将洛阳古墓博物馆文物展品约40件/套、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文物展品约30件/套、广州博物馆文物展品1件/套、院藏文物约48件/套运抵南越王博物院(王宫展区);

(2)展览结束后,将借展文物展品从南越王博物院回运至相应借展单位,具体实施以采购方确认为准。

(四)工作内容

1.按照文物展品尺寸大小及运输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文物运输要求的文物运输箱(含外箱与部分内箱)和文物专用包装材料,确保文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并在展览期间代行保管文物运输箱;

2.安排文物专用运输车辆和专业驾驶人员、安防人员,负责此项目的长途运输;

3.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使用专业工具,提供布撤展期间所有与本展览相关的文物展品的包装、装卸、开箱、拆包装服务,安排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负责布撤展工作,期间确保文物安全;

4.购买文物展品“钉到钉”往返运输一切险(含展期险);

5.安排专员负责协调各方信息联络协调工作。

(五)项目实施时间(暂定)

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文物点交、运输、布展等工作。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11万元(壹拾壹万元)


五、供应方须知

(一)承运人的资格及文物运输包装标准,参照《出国(境)文物展览展品运输规定》和《出国(境)文物展品包装工作规范》(文物办发〔2001〕036号)以及《文物包装与运输规范》(GB/T 23862-2024)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须为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能按照我院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

(三)采购方组织召开院评审小组会议进行评选确定服务单位,采购结果可致电项目联系人咨询。

(四)供应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从事该项目所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项目报价明细;

3.项目实施方案:须根据本采购公告,制定详细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期限、包装方案、人员配备、运输方案、应急预案等;

4.近四年同类项目(文物运输)业绩。

(五)项目响应文件须提交纸质版(密封,加盖公章),邮寄或递送至南越王博物院王墓展区。

(六)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7:30。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20-36181988 18924238340,625069159@qq.com

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7号南越王博物院(王墓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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