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南越王博物院藏品征集公告
南越王博物院是以南越国重要遗存为依托的大型遗址类博物馆,国家一级博物馆,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窗口。为了进一步丰富院藏藏品,优化藏品体系,促进科研和展陈,加强宣传和教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特色及本年度藏品征集工作计划,继续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相关藏品。
一、征集范围
(一)中国古代枕类藏品、标本;
(二)反映历史时期(主要是汉、唐、南汉、两宋时期)广东或广州地区海外贸易发展的具有重要价值的藏品;
(三)反映近现代时期南越国宫署遗址所在地(主要是法国领事馆、永汉公园、侵华日军“广东神社”等遗迹)情况的代表性见证物;
(四)反映广州古代城市建设及发展变迁的藏品。
二、征集方式
(一)购买: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的原则,对收藏机构和个人收藏的藏品进行购买。
(二)接受捐赠:鼓励社会各界本着自愿的原则,无偿向我院捐赠,由我院颁发收藏证书,予以表彰。
(三)其它: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征集方式。
三、征集要求
(一)提供者须保证所提供藏品来源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有权明晰;
(二)提供者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的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院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所有藏品征集流程应按照《广州市属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进行,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四)藏品需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陈列价值;
(五)藏品保存状况适合展出。
四、资料递交方式
(一)文末点击附件链接,下载并填写《南越王博物院藏品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
(二)信息填报表需密封后,邮寄或快递至南越王博物院(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
(三)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资料递交方式。
五、征集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
我院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甄选后,将以电话方式与符合收藏条件的藏家进行联系并确定征集意向。已递交的《南越王博物院藏品征集意向信息填报表》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36182416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7号南越王博物院王墓展区西门(象岗山25号对面保安亭)。
邮政编码:51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