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王博物院关于王墓展区公开招募自助行李寄存柜社会化运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广州市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积极作用,现结合南越王博物院实际需求引入社会化运营资源设置收费自助行李寄存柜,构建安全便捷的行李寄存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博物院公众服务,发布南越王博物院王墓展区公开招募自助行李寄存柜社会化运营合作方的公告。
一、招募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过去四年内(2021-2024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备其所运营内容的相应资质或许可。符合国家规定从事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按照运营方案计划和南越王博物院各项管理制度开展运营工作。
(五)具备近五年(2020-2024年)在广东省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一级博物馆投放自助行李寄存柜等相关领域的项目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合作内容
在南越王博物院王墓展区综合陈列楼一楼投放、运营、维护自助行李寄存柜以及运营管理展区现有的两组行李寄存柜。自助行李寄存柜需投放三种尺寸以满足不同尺寸行李需求:小柜尺寸约28×40厘米,中柜尺寸约60×40厘米,大柜尺寸约84×40厘米。
三、合作细则
(一)合作方式:采取“合作经营,收入分成”模式。小柜前90分钟免费,超出部分不高于3元/次;中柜无免费时长,收费不高于5元/次;大柜无免费时长,收费不高于8元/次(24小时内)。运营合作方负责王墓展区收费行李寄存柜的投放、设备安全、维护管理工作,并派专人对接解决突发问题;同时需要运营维护展区现有的两组行李寄存柜。合作方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的维护、紧急事件的处理等事项。博物院在合作项目运营过程中发挥监管督导作用,通过服务质量监督、运营评价、风险评估,以确保博物院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二)场地空间使用。院方提供指定的场地、电源,不提供网络支持。在不改变建筑结构和原有状态的基础上,经院方同意,合作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宣传性、创意性改造。
(三)分成方式:院方所得的销售总额分成比例不低于50%,合作方收入需缴纳的税费自行承担。
(四)合作方须向南越王博物院方书面承诺,任何服务内容的变更需经院方审核才可上线;保障相关设备的质量与安全;保障导览系统稳定与后台数据安全;保障人工客服售前售后服务、保障投诉问题的及时处理与反馈、发票开具等情况的及时响应。
(五)本项目所涉及行李寄存柜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运维管理、评价与改进标准应遵循《GBT45421-2025城市公共设施非物流用智能储物柜服务规范》;所涉及云端软件的设计、部署和运行标准,应遵循《GB/T 36326-2018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运营通用要求》《GB/T 36325-2018信息技术、云计算、云服务级别协议基本要求》;所涉及人工智能技术的设计、部署和运行质量标准,应遵循《GB/T 43782-2024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系统技术要求》《GB/T 42131-2022人工智能、知识图谱技术框架》。
(六)合作期限: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即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合作期内,院方将每半年对设备安全、运营服务、公众意见等方面进行考核。合作期内每次考核结果为优秀,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合作期限自动延长一年。若合作单位发生违约事件,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协议。具体合作期限以协议为准,若遇到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适当缩短或延长合作期限。
(七)行李寄存柜运营时间:与开馆时间一致,每周二至周日9:00—17:30,每周一关闭(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运营)。
四、监管要求
合作期间,博物院将建立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日常服务巡查、公众满意度测评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和服务考核。针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终止合作协议,并记入信用档案,五年内禁止涉事单位及人员参与南越王博物院的服务工作。
五、招募流程
(一)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
组织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评审,评审总得分排名第一的应标单位为本次招募事项的落地合作方,若该单位放弃合作,则由第二名的单位递补合作,以此类推。(评分表详见附件2)
(二)向社会公示合作单位。
(三)签署合作协议。
(四)项目实施。
六、公告时间
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17时止
七、报名材料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材料
1. 单位资格证明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申请则无需提供此项)。
(3)过去四年内(2021-2024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文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报名承诺书。(承诺书详见附件1)
2. 行李寄存柜服务运营方案,应包括:
(1)合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企业情况简介、资质证书、合作优势、合作案例、技术设备、合作模式、运营维护等。
(2)服务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全保障、软硬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后台数据安全保障措施、紧急情况处理、纠纷处理等方面。
(3)近五年(2020-2024年)在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营行李寄存柜服务项目的案例。
(二)联系方式
1.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请于6月18日下午17:00前将六份(一正五副。正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纸质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密封邮寄至南越王博物院,并将报名材料中“单位资格证明材料”部分以电子扫描版PDF形式发送至邮箱:nanyuemuseum@126.com。(所有纸质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装订册加盖骑缝章。电子版材料仅发送“单位资格证明材料”要求的四项内容,其余部分无需发送。)
2.联系人:董老师
3.联系电话:020-36182719(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7号南越王博物院王墓展区
5.邮箱:nanyuemuseum@126.com。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募由院方组织专家开展线下评审现场打分,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总得分排名第一的应标单位为本次招募事项的落地合作方,若该单位放弃合作,则由第二名的单位递补合作,以此类推,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二)招募公告公示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将由院方组织院外专家开展线下评审,根据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定一家为成交合作方。如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将由院方组织院内专家进行评审讨论,确认是否选定为成交合作方。
(三)经公示后确定的中选合作方,应积极与博物院落实具体项目,自中选结果公布后3月内,未签订合同者,原则上取消中选资格。
(四)南越王博物院对参与报名的单位因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而引起的费用概不负责,专家评审费由中选合作方承担。
(五)参与报名的单位响应本次招募合作意向,即被视为接纳本公告所有条件。
(六)参与报名的单位必须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损害国家和南越王博物院利益、弄虚作假的行为,我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募须遵照上级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的相关政策落实,如有与上级政策不相符的内容,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八)南越王博物院国有资产监督小组对本招募事项进行全程监督,联系邮箱:nywbwyjd@126.com。